成都市武侯区个体户办理流程及法定依据
(一)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(2011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******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******次修订)
(二)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》(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,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〉、〈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〉、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〉、〈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〉等规章的决定》******次修订,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公布的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〉等四部规章的决定》******次修订)
二、申请材料
(一)经营者身份证原件;
(二)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(三)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;
(四)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含需前置许可的,上传有关批准证书。
三、办理程序
******步:申请人在便民服务中心、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一体机或支付宝APP上认证注册后填写相关信息、数据并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进行申请操作;
******步:经政务中心综合业务系统随机派发人员查符合条件的,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一体机上打印营业执照。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,在******期限内经下发短信通知申请人,说明理由、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四、备注
(一)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要点:
1.自有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,上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;
2.自购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,上传《竣工验收备案表》和《购房合同》;
3.租赁(借用)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,上传《租赁(借用)合同》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;
4.租赁(借用)房产属新购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,上传《租赁(借用)合同》、《竣工验收备案表》及《购房合同》;
5.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,上传房产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、学校校产管理部门、工业园管委会、居(村)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明确房产权属主体、产权性质、行政区划以及街道门牌号码等基本内容的证明材料;
6.租赁(借用)宾馆、饭店(酒店)的,上传《租赁(借用)合同》及宾馆、饭店(酒店)营业执照复印件;
7.租赁(借用)市场摊铺作为经营场所的,上传《租赁(借用)合同》及市场开办方的营业执照。
七、网上申报
http://118.122.125.48/whzwfwwebapply
八、服务分类
其他服务(2-16)
武侯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联系表
1 望江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5258121 郭家桥北街76 号
2 火车南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5231722 棕树北街16号
3 玉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5534166 玉林中路11号
4 玉林(跳伞塔)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5255308 锦绣路8号
5 浆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5562275 洗面桥街31号
6 浆洗(双楠)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69598923 双楠路239号
7 红牌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5511056 佳灵路9号红星美凯龙8楼
8 晋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7433850 吉福南路9号
9 簇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5012303 福锦路二段239号
10 簇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5031038 顺兴路331号(武侯立交)
11 华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5006930 南桥二路97号
12 机投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87481044 草金东路48号
13 金花桥便民服务中心 61673923 草金路北段99号
武侯区网上政务大厅网址:http://www.cdwh.gov.cn/
武侯区政务中心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